湖南一“黑老大”一审获死刑,曾强奸多名未成年少女及幼女
发布日期:2020年02月05日
“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”微信公号12月20日消息,2019年12月20日,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良、罗文革等32名被告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。被告人黄良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、强奸等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15年以来,以被告人黄良、罗文革为组织、领导者,以被告人黄勇、杨满岩、黄宏波、吉换主、吉能、廖敏、邓有魁、李上登、吉长海、吉介能、廖洋、廖棚、黄星宇、李东镇、李贤、谌伦彪、谢港、刘涛、邓斌、蔡维、陈杰、张周华、夏新星、夏聪、蒋流雨、谌任安、李祥武、谌文璐、谌礼亮、李祥威为参加者的32人形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有组织地共同实施了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、开设赌场等多起犯罪活动,攫取非法经济利益,长期称霸一方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在当地形成重大影响,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,被告人黄良采取殴打、恐吓、胁迫等手段,16次对4名未成年少女和2名幼女实施强奸,致1人怀孕。此外,被告人黄良及其他被告人还实施了故意伤害、非法持有枪支、组织卖淫、介绍卖淫、妨害作证、强制猥亵、猥亵儿童等多起犯罪活动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黄良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强迫交易罪、开设赌场罪、介绍卖淫罪、妨害作证罪、强制猥亵罪、猥亵儿童罪、强奸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被告人罗文革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强迫交易罪、开设赌场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另外,对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所得予以追缴、没收或者责令退赔。